第十六届全国期货(期权)实盘交易大赛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比赛时间,截至9月2日,全国赛参赛账户数已超过12万个,仍略有增加,参赛总资金348.13亿元。
从金信赛中赛的参赛者盈亏数据看,昵称为“酒仙”的投资者仍未交易,并依然以146.15%的战绩保持在第一名,而高波动选手“投机家”以145.33%的收益率紧随其后,与“酒仙”的差距仅在伯仲之间。由于“酒仙”已经连续几周未作交易,这位后起之秀“投机家”未来夺得第一名的概率不小。大赛接近尾声,各位参赛者正如诗词所云“相对终无语,争先各有心!”
机构参赛客户中,“亚厚多策略1号”(宝利)以12.95%的收益率居金信赛中赛机构组第一名。从全国赛的数据上看,“亚厚多策略1号”在全国赛的金融期货组排在第11名,收益额组的第19名。
金信期货实盘大赛个人组排名(截至9月2日收盘)
金信排名 |
客户昵称 |
收益率 |
累计净值 |
净值得分 |
综合得分 |
指定交易商 |
1 |
酒仙 |
146.15% |
2.50 |
69.88 |
50.76 |
金信期货 |
2 |
投机家 |
145.33% |
2.41 |
69.82 |
45.67 |
金信期货 |
3 |
老K |
69.73% |
1.70 |
68.68 |
42.46 |
金信期货 |
第十六届全国期货(期权)实盘交易大赛金融期货组排名
纵观市场,金信期货研究院在9月4日的宏观报告《国内重回稳增长重心,海外紧缩交易抬头》中提及:“当前国内政策重心重回稳增长,货币易松难紧,流动性预期和风险偏好的修复有望支撑股指估值的修复,不过股市前期反弹幅度已经不低,且经济修复趋势偏缓仍拖累盈利增长,股市大概率仍以震荡为主,宏观流动性仍充沛决定市场调整空间有限,股市整体仍以结构性机会为主,中小盘成长风格占优。”
对于商品的后续走势,金信期货研究院在9月4日的玻璃纯碱报告《玻璃冷修超预期,纯碱乐极或生悲》中提及“9 月份预计浮法玻璃行业放水产线有 4-5 条,预计供应将小幅减少,继续支撑价格,因此对于 9 月而言,即使地产需求依然疲软,但我们对于玻璃期货的价格并不太悲观,何况目前玻璃期货还有 200 元的贴水。相反对于纯碱而言,光伏生产线投产进程并不快,浮法玻璃冷修有些超预期,因此需求端预计并不会有大幅提振。而随着检修期过去,纯碱产量预计将显著增加,库存有重新累积的风险。”
除上述关于玻璃纯碱的观点外,金信期货研究院在9月5日的甲醇周度报告《供应预期回升,但估值支撑价格》中提到“供应端预计相对 8 月有所回升,而需求端整体难有大幅改善,但当前低估值仍支撑甲醇价格,宽幅震荡为主,考虑后续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关注回调低多的机会。”在9月4日的PTA周度报告《成本缺乏一致预期,产业定价权重上升》中提到“整体来看,当前成本端原油处于多方博弈的焦点,缺乏一致预期,难以形成合力,或维持宽幅震荡。供需层面,受 PX 紧缺影响,PX 和 PTA 加工费均攀升至绝对高位,亚洲调油经济性已逆转,关注亚洲 PX 开工能否有效回升,缓解当前紧缺局面。若能兑现,PTA 和 PX 加工费均有望回落至中性水平。在成本端缺乏一致预期背景下,产业定价权重上升。”
另外,金信期货在9月4日的油脂报告《寒冬已逝,春天未至》中指出:“国内油脂短期受到供应短缺支撑,但随供需格局逐渐扭转,中期持震荡偏弱运行的观点。突破震荡区间前单边操作持谨慎态度。价差方面可关注豆油 11/1月正套及豆棕油价差逢高做缩。”
对于黑色板块,金信期货在9月4日的焦煤焦炭月报《产业内部再平衡,旺季成色待验证》中提到:“短期来看,供给的大踏步回归导致需求缺口消失,利润收缩再度形成压力,不过由于终端需求仍有韧性,供应的增量还未突破形成质变的临界点,因此短期还不会导致产业再度进入大幅亏损的状态,大概率通关产业内部的利润调整完成本轮平衡,而这预期已经在盘面计价,中期来看,旺季未至,随有疫情影响,但预期尚存,预计后续小幅修复后走稳。”
金信期货研究院的这些市场观点让我们保持关注,回到期货大赛,下一周金信赛中赛的各位参赛者名次是否还会有变化?“投机家”是否能超越“酒仙”,非常值得我们关注!虽然比赛所剩时间不多,但金信期货实盘大赛的报名仍在进行中,期待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也欢迎关注金信投研观点,金信投研伴您投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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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符合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4)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5)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6)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2、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如法律法规对合格投资者有新的规定的,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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